《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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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前后对照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前后对照表

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201 8年8月1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旧)(2015年1 0月1 8日)

备注

第一编总则

(新增1条,修改25条,整合2条)

第一编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条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全面加强党的纪律鷺设。

      本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夤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第三条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意识、鬢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三条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条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党要管党、面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防徽杜渐。

  党妃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止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惩前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四条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

  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五条运用监誓执纪“四种形态”,经幫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約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幫态;
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鬣处分、鬣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
严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第六条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责任追冗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五条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宄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七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

  第六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

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

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第九条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令其作出检查或者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的程度,可以予以

(二)解散,

第八条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

施、

(1) 改组;

(2) 解散。

  第十一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一个或者几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一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

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

  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眚处分、同时,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山党内选举或者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贝丨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子其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三条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第十=条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第十五条对于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第十四条对于严违兜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第十六条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
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宄。

  第十五条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兰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
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畏追宄。

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

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的;

  (三丿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宄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四)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

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1) 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

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2) 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3) 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1) 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2) 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第三十九条第二歙在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嫩连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分

  第十九条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子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令检查、诫勉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

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第十八条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

处分:

  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

  拒不上交或者赔连纪所得的,

  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

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

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党纪处分的(五)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在纪鬣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

的;
(此内容被修订稿第7条吸收)二)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

(三)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条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墨从处分。

  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处分·

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壽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鬢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廾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八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宄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

  第二十八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九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氫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鬣给予党纪处分。

  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夤败坏党的形行为的· 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九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鬣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三+条党员受到党纪迫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需要给子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

  第三十条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绀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第三十一条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第三十三条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兰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是公职人员的由监察机关予相应政务处分。

  党员依法受到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

  第三十四条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核实后依照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宄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本条傍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

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三十六条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子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
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违犯党纪的书而结论和相应处理

  第三十七条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书而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审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本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查其问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第三十九条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失的实际价值。

  第四十条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

  第四十条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对于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处理的党员,经调查确属其实施违纪行为获得的利益,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第四十一条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立、奖、资格筲其他利益,应当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对于依照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理的党员,经调查确属其实施违纪行为获得的利益,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第四十一条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是领导班子成员的还应当向所在党组织领

  第四十=条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十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

导班子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工作及其他有关待遇等相应变史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
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九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
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四十二条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胄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可以銥照党章及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四十三条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第二编分则

第二编分则

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新增5条,修改1 2条)

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四十四条在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高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謦告或者严警告处分;
情节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鬢处分;
情节严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五条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潢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第四十五条通过信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渍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

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眚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六条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眚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讠巫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的。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力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六条通过信惠网络,广播,电视一,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讠氐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DS、军史的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子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九条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子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二条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情节严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条党员领导于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薯党中央另搞一套的,给予

撇销党内职务、留党察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落实党中央决策部黌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警告处分;
情节严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鬢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一条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搴阴违,欺上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鬣警告处分;情节较鬣的,给子撇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二条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子开除党籍处分。

  政治品行恶劣,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造成损售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六十九条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三条擅自对应当山党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对外发表主张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处分:

《一)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

薯的;

  《=)敌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暑相违背的决定的;
(上述两项内容被修订稿第50 条吸收)

《三)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

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

第 四条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夤

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燮

大事项,情节较童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胄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求,向组织请示报告大问題、要事顶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五十五条千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鬣警告处分;
情节较置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鬣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七条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了,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裏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胄节较轻的,给子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八条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了,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仳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未经组织扌比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条从摹、參与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十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子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

  五+四条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

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眚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有其他违反党和阳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廾除党籍处分。

  第六+一条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五条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了,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鬣警告处分;情节较鬣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子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扌比评教育后确有梅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二条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膏,轻党组织帮助教膏仍没有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 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参与利用宗教搞爛动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四条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

  第五十六条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

看处分: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童謦告处分,情节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扌比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六十七条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任或者履行全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夤任不力,給党组织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胄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四条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一条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子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修改5条)

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七十条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

)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

问题的,

(1) 故意规避体决策,决定大事项、

千部任免、要项目安排和大瓤资金使用的,

(2) 懂簾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的.

  第六十三条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七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1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

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

  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的。

  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歙拉票贿选的,从鬣或者加鬣处分·

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在

  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

  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

规和有关章程活动的

  第七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不报的;
(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

(三)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的; (四)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
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眚或者严重警眚处分:

  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

  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

说明问题的,

)不如实填报个人栏案资料的。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隱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
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眚、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六条第二歙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眚个人去向,情节较的,给予警告或者严童警告处分。

第七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

重警眚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1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

  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的。

  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歙拉票贿选的,从鷺或者加处分。

重警眚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

  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

规和有关章程活动的

  第七十六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任人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千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千部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篇处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三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贵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新增2条,修改12条)

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八十五条党员于部必绠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

权力,濱正廉洁,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

  第八十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七条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咱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二条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八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青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三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九条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产品等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重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四条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靠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条借用管理和服务对氰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较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鬣警告处分;
情节严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依照前歙规定处理。

  第 一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腼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 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操办婚丧饔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铱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九十二条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六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四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1) 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的:

(2) 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3) 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4) 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參与企业组改制、定向发、蒹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殷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纍获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八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经商办企业的;

  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1) 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2) 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3) 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4) 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舊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此内容被修订稿第95条吸收)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社会 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笕一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伯贷、大宗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鬣警告处分;情节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儷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推锖金融产品等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铱照前歙规定处理。

  第九十七条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或者违规任职、兼职取酬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
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条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了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纟且织予以调整职务;
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 =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亻L品、消赘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第九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

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 百零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青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

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歙旅游的;

  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的;

  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厲单位蛆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的。

  以考察一,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照前歙规定处理。

  第九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

《二)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

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第一百零七条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条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青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九条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

心等楼堂馆所的;

  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

  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第一百零二条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

  (=)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新增1条,修改5条)

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

  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

  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

  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

用的;

  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

要的;

  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在扶贫领域有上述行为的,从或者加处分。

  第一百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百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

  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繳群众款物或者处

罚群众的;

  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

  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

用的;

  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

  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第一百一十三条干涉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六条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四条在社会保障一,政策扶持,扶贫脱贫、救灾救济款物分tie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严的,给予开除党处分

  第一百零七条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五条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节严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豳青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的;

  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

影响的;

  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有其他不作为、乱作为等损窿群众利益行为的。

  第一百零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贵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眚或者严重警眚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

  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

影响的;

  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第一百一+七条盲目举债、铺摊了、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最工程”、“政缵工程” 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处分。

  第一百零九条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遷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新增1条,修改4条)

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十一条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級决策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

  第一百一十三条党蛆织负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

开除党籍处分。

  熨彻创新、协调、緑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对职寶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寶,造成较大损失或者大损失的,从夤或者加处分。

籍处分

  《一)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或者作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的错误决策的;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瓴、基本经验、薹本要求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行为的。(此项内容被修订稿第67条吸收)

  第一百二+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不良影响,对赢接夤任者和领导夤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鬣警告处分;情节较的,给予擻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 贯彻党中央决策部薯只态不落实的;

(2) 热裒于搞輿论造势、浮在表面的;

(3) 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

在实际工作中不见渚行动的;

(4) 工作中有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

  第一百二十五条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的,从鬣或者加处分.

  第一百条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党员领导十部违反有关规定十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

  第一百一十九条党员领导十部违反有关规定十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

部门打听案情、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二十八条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望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眚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条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眚或者严重警眚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新增1条,修改1条)

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三+五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子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从重处分。

  第一百一 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亻以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

  第一百三十六条党员领导千部不视家凤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警告处分;
情节严的,给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三编附则

第三编附则

第百四十二条本条例自2m8年10月1日起施

  本条例施行前,己结案的案什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圮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第一百 条本条例自 6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施行前,己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
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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