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征文:党纪国法与亲情(全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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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征文:党纪国法与亲情(全文完整)

 

 廉政建设征文:党纪国法与亲情 2015 年 8月 28日

 ,陪同上级领导视察完工作,刚从乡下返回市里的某市交通局局长耿建国(化名),接到相关部门的电话,要他到市里某宾馆协助调查。这一去,他再也没有回来。

  经查,耿建国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本人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收受礼金;挥霍浪费公共财产;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耿建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往事不堪回首。耿建国在即将退休之际,为什么会堕落到这一步?通过分析不难发现,耿建国在党纪国法与亲情的关系上严重错位。

  耿建国长期在当地工作,亲戚多,同学多,朋友多,自上世纪 90年代末担任交通系统领导以来,很多亲戚、同学、朋友纷纷找上门来,还有许多亲戚的亲戚,同学的同学,朋友的朋友,也都七拐八拐找他帮忙,托他承包工程的、安排

 工作的、提拔职务的纷至沓来。在拜金主义思想影响下,耿建国觉得自己为党工作了几十年,眼见儿女已经长大成人,家庭还不够富裕,心理失去了平衡。特别是看到有的领导干部经商富了,有的承包商发了,更是眼热心动,以至在金钱的诱惑下,步入腐败的泥淖。他收的礼从烟酒糖茶、土特产到几千元、几万元、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过年过节更是门庭若市。2002 年,耿建国的表弟想经商,经耿建国周旋,表弟担任了某公司总经理后,给耿建国送来 80万元钱。耿建国的一个同学也是国家公务员,多次请耿建国“ 关照” ,向耿建国行贿 100多万元。还通过耿建国帮助他承揽业务、调动工作等收受贿赂,共同受贿 187万元。

  错位的亲情观,是耿建国把家人推向深渊的“ 导火索” 。耿建国有 80 多岁的老母亲,有相濡以沫几十年的妻子,有一双儿女,家庭是幸福的。然而,由于他十分看重亲情,以至无视党纪国法,为了家人而敛财。耿建国的儿子在外地一家公司工作,收入不高,条件也比较艰苦。作为父亲,耿建国心里总不是滋味,觉得自己面临退休,如果不趁机为儿女铺设一条“ 辉煌之路” ,愧对儿女。这时,一个朋友找耿建国帮忙,希望承揽高速公路部分土方工程项目,并许诺事后感谢。耿建国提出儿子刚参加工作,希望他支持。后来这位朋友以给耿建国的儿子买房子为由,送给耿建国 45 万元,参加其儿子婚礼又送上 20万元,耿建国将这笔不义之财交

 给妻子、儿子保管,结果也使妻子、儿子受到牵连,不久也被“ 双规” ,等待法律的惩处。耿建国悔恨地说:“ 是我亲手毁掉了我热爱的家庭,害了自己,也害了亲人。”

  如今,耿建国的老母亲终日老泪纵横,妻子也苍老了很多。最让耿建国痛心的是儿子,新婚燕尔却失去了自由,儿媳不堪承受巨大打击含泪离去。耿建国给自己算了一笔账:退赃加罚金,经济上没赚到什么; 失去自由,年近六十不能安享晚年,只能在痛悔中煎熬; 亲人为自己受累,政治前途尽毁,几十年努力付诸东流⋯ ⋯ 。总之,贪婪带给他的是破产的人生。

  众所周知,党纪国法是全党和全国人民共同意志的结晶,是每一个党员干部和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底线。作为党员干部淡漠了法纪意识,守不住法纪底线,就必然会走向犯罪的深渊。亲情是一盏灯,它会指引你走向正确的地方,但有时也会把你带向歧途。党纪国法与亲情孰轻孰重,一目了然。党纪国法永远大于亲情,这是任何人都明白的道理,作为受党培养多年的耿局长更应该明白。耿建国的人生悲剧再次警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与家人的亲情再深,也绝不能突破党纪与法律的约束,应当顾及亲情,但绝不能为了亲情以权谋私,触犯党纪国法。

  切记,贪廉一瞬间,悲喜两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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