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会计准则的比较和分析

摘要:会计是伴随人类的生产实践而产生的一种管理活动,会计准则,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文章拟就各国会计准则形成的差别对基本会计准则展开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会计准则差异;基本会计准则;比较分析

一、影响会计准则的因素

对会计准则制定有各方面的因素因素,归集起来只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第一:经济因素,经济因素是诸因素中对会计准则影响最直接、最主要的一种。它不仅影响公开准则,而且通过影响政治、法律、文化、教育等因素间接地影响会计准则。 第二:法律因素,会计准则是对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进行统一管理的准则,它的强制性和权威性主要来源于制定和颁布法规的部门。法律因素成为影响会计准则的重要因素。第三:文化因素,会计是一种社会与技术相互影响的行为,牵涉到人和物质技术两方面,不能摆脱社会文化的影响,文化是影响会计准则的重要因素。第四:政治因素,由于采用不同的会计准则会导致不同的“经济后果”,从而影响相关者的利益。因此,会计准则不纯粹是一种技术手段,也是一个政治程序。第五:教育因素,教育因素影响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只有普通教育和会计专业教育达到相当水平,才能设计拟定与现代发达的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会计准则,并使之顺利付诸实施。

二、会计准则模式比较分析

对会计准则模式的比较分析本文对社会主义国家及资本主义国家为主进行了阐述,前苏联以及一些社会主义国家采用宏观管理导向型,会计准则采用政府颁布规章制度和法条例的形式,强调会计信息为宏观管理的直接控制服务。实行统一性、强制性和在会计方法上的无选择性是其特点。因此,资本效益不被重视,只们所关心的是投资规模和生产增长速度,因服务职能的削弱,作为资本流动导向的作用基本上受到遏制。

以瑞士、荷兰、挪威等北欧国家为代表的大都采用微观管理导向型这种类型。这些国家较多地强调企业的权利,会计准则从维护企业利益,服务企业管理出发,在会计方面赋予企业以自由选择余地。会计准则具有较多地为企业服务的职能,如一定限度的保密原则,可以自由选择历史成本法或现行成本法,甚至折旧方法也没有明确的规定等。

赋税导向型这种模式的代表性国家是日、法、德等国家。其特点表现为强调会计信息为国家的纳税服务,不允许纳税申报数据与会计报表严重脱节;会计准则主要由政府制定,或直接由立法部门作出具体规定,民间团体在制定准则过程中发挥的作用较小。

英美等国家主要采用私人投资导向型。这些国家强调会计准则为投资者服务,在会计准则中所提出的对会计信息质量牲的规定,对会计报表及其指标体系的安排,乃至各种会计方法的选定,都体现了上述思想。

我國的会计准则采用双重导向型。即投资者与管理者相结合的双重导向型模式。一方面强调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会计信息要满足有关各方面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国家通过对企业投资而成为企业的所有者之一,因而在会计准则的内容上,有一套完整的为投资者服务的理论与实务规定。

三、基本会计准则比较分析

(一)、会计目标的比较分析

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我国会计目标: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要求;满足有关方面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国际会计准则要求:会计报表的目的是提供在经营决策中有助于使用者的一系列关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变动的资料;为此编制的会计报表,能够满足大多数使用者的共同需要;会计报表还反映企业管理当局对交托给它的资源保管工作或核算工作的成效。

可见,我国与国际的会计目标,已趋于一致,差异之处仅仅在于我国强调满足政府进行宏观管理的需要。但是在我国,对于企业,在多数情况下,又是以投资者身份出现的,这又使得这点差异变得较小了。总的来讲,差异还是存在的,尤其在实际工作中,这与公有制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吻合。

(二)、会计原则的比较分析

西方会计原则其内容为:历史成本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实现原则、配比原则、客观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充分提示原则、重要性原则、稳健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所规定的“一般原则”与国外大同小异,这里有两点需要说明一下:稳健性原则,我国称为谨慎性原则,其具体实务中我国是有选择性运用稳健性原则的方针的,譬如:应收帐款中的“坏帐备抵”,存货中的“后进先出法”以及折旧中的“加速折旧法”等。

国际会计的相关性强调会计信息的微观投资决策的相关性,而我国会计准则强调会计的微观与宏观决策的相关性和为投资者与宏观管理者共同服务的双重性。

(三)、会计要素的比较分析

1、资产核算比较分析

对于资产项目的核算,中外资产核算差距很小,但也存在一些差异:对待市价与成本熟低法。国外会计广泛应用于股票投资、存货计价等方面,而我国实施历史成本法,不允许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

在计提坏帐准备方面,国外的会计处理是按照历史资料的分析确

定计提比例,而且可采用赊销金额百分比法、帐龄分析法和应收帐款余额百分比法。我国也采用这三种方法,而且在这方面采取了:承认市场风险,允许计提坏帐准备称为“备抵法”。

2、所有者权益的比较分析

在国际付款条件计准则中,所有者权益称为业主权益和股东权益,它的构成如下:实缴资本,即股东实际缴入的股本。资本盈余,即股票溢价。资产增值,即由于价格水平变动,对企业资产重估而形成的盈余。留存收益,即企业收益支付股利后的剩余部分。非股东对企业的捐赠。

与我国的所有者权益比较,实缴资本与多国的“实收资本”是基本相同的;资本盈余、资本增值、非股东捐赠的资产均与我国的“资本公积”相对应;留存收益与我国的“未分配利润”相对应;我国有“盈余公积”概念,属于所有者权益的内容,代表从利润分配过程中提取的有关金额内容,而国外的业主权益中,没有这方面的内容。在我国,财务制度规定要从税后利润中按比例提取“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并将这两部提取的金额放入“盈余公积”之中,而西方国家并不这样做,只是将税后利润进行股利分配。

关于利润分配问题,我国规定所有企业均要按程序进行利润分配。而在国外尤其是西方国家,税后利润是直接向股东分配股利的。

国际会计准则收入概念是广义的而我国界定为狭义,至于其他会计要素如负债、费用的界定,其差异微小,在此不必赘述了。

参考文献:

[1]刘玉廷。关于会计中国特色问题的思考[J].会计研究,2012,(8)

[2]刘峰。会计准则研究[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4.

[3]徐经长,杜胜利,陈轲。国际会计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作者简介:吴连香(1969.5)女,副教授,硕士学位,研究方向:会计,单位:江西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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